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徵才-約僱助理1名
一、需用職稱:約僱助理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工作項目:
(一)性別平等及交通部服務獎相關業務。
(二)休息站自動販賣機履約管理。
(三)辦理事務性採購、核銷及電信費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四、工作地點: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秘書室(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
五、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6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須有自傳),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譯本,並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甄選結果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資料。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退休公務員或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支領退休俸之軍官、士官人員,會生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俸)之情事,請先行衡量再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退休審定函影本)。
(五)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陳小姐 (02)27936555分機2603。
(六)本職缺僱用期限至114年9月16日止,僱用期限屆滿或請假人員提前復職即終止僱用計畫(預計接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至115年2月4日)。
(七)月酬標準: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上架日期 :114-04-29
資料維護單位 :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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