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秘書室)助理員徵才公告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秘書室助理員徵才公告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稱:助理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4年8月27日至同年9月9日止。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普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職公務人員。
3.熟諳公文寫作、電腦操作(office軟體),嫻熟檔案管理法規,具檔案管理實務工作相關經驗如檔案清理(含清查、鑑定及銷毀)、籌備檔案管理評鑑,並取得「檔案管理人員專業認證」基礎級認證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限制轉調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檔案管理業務。
2.機關安全維護及保密檢查。
3.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3段101巷3號。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9月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 現職派令;(2)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3)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 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以棄權論。
3.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聯絡電話(02)89706277-2602許小姐。
4.本分局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得視需要增列不得逾職缺數二倍之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從缺。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上架日期 :114-08-27
資料維護單位 :第一新建工程分局技術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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