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媒體近日針對「中山高應停收、減收通行費」議題諸多報導,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仍需收費,本局說明如下:

    停收、減收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通行費,從國道基金財務、路網均衡使用等面向考量,均有所不宜。為達到國道營運「以路建路,以路養路」之政策目標,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仍需繼續收費。
    國道基金之運用係就國道整體路網考量,執行國道建設計畫所需經費龐大,且大部分仰賴基金自籌,以國3為例,其建設總經費約4,096億元,截至目前為止通行費收入僅約600億元,以其目前每年約60億元之通行費收入而言,不足自力擔負還本付息之任務,仍需仰賴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之支應。且中山高速公路路齡已逾30年,為提昇耐震能力及延長設施使用年限,每年均需投入巨額之養護、補強及汰舊等成本支出,倘未來不收費恐難以維持設施良好狀態及貫徹安全措施之執行,確保行車安全。
    政府未來仍持續推動國道整體路網建設,而國道興建與養護所需費用甚鉅,挹注國道基金財務缺口,係建立在以舉債為主之基礎上。加上已完工通車的多項國道其自償性多不佳,無法自力擔負還本付息,不斷侵蝕整體國道基金自償性。因此,為保留國道基金未來仍有納入新建設計畫(如拓寬工程、新設交流道、耐震補強工程..等)及承擔不可控風險能力,在通行費率不變為優先考量下,以「以路養路」觀念,做到新路舊路整體路網財務計畫整合機制。
    另再從路網均衡使用面分析,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若單獨停收通行費,將導引其他路網之車流湧入,降低運輸效率;亦可能使短程旅次借道比例增高,形成交通尖峰時段壅塞,有礙中、長途旅次正常使用,導致車流扭曲發展,破壞整體國道路網交通動態均衡,衍生更巨大之社會成本與經濟無效益。且二條主要國道(國1、國3)間目前計有系統交流道18處,未來各國道若實施不同收費制度,將徒增用路人及交通管理之困擾。
    故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停收、減收通行費之議,從基金財務、路網均衡使用層面考量,均有所不宜。

上架日期    :98-11-19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9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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