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遠通電收公司於媒體就ETC相關發言之回應
目前ETC利用率僅約36%,遠通電收公司近日一再透過媒體提出政府應給予ETC用路人通行費折扣之建議,係冀望藉此提升ETC利用率。而本局認為該公司當務之急應儘速提出整體解決方案,方案內容至少應包括OBU促銷或免費方案、計程收費系統建置計畫、非ETC用路人之完善輔助性繳交通行費方式等,以解決目前ETC利用率緩慢成長之情形,並能順利推動計程收費。
自電子收費系統開始營運以來,高公局除已透過警廣、電視、宣傳摺頁等媒體進行宣導外,另於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及沿線門架之資訊可變標誌(CMS)等亦提供相關資訊供用路人參考;此外,更與遠通電收公司合作舉辦研討會、座談會等多重管道之宣導措施,顯見本局對於電子收費系統之推廣不遺餘力。
針對ETC通行費優惠事宜,目前已提供ETC用路人加值4,000元,可享有95折優惠之措施。考量ETC對於節能、省時、減碳之效益,為鼓勵用路人多加使用,需研擬公路法第24條之修訂,經審慎評估後,目前仍不宜試辦ETC通行費優惠措施。
ETC係採BOT方式辦理,本局均秉持BOT夥伴關係積極與遠通電收公司合作推動電子收費系統,然檢視該公司近日於媒體之發言似有悖離BOT夥伴關係,本局認為該公司若對契約執行有相關建議,應向本局提出。
遠通電收公司預計於99年1月1日開始,與電信業者合作推出申辦門號免費取得OBU,即為吸引用路人申裝之措施,本局表示肯定,並期望該公司推出更多低價或免費取得OBU之方案,儘快達成利用率目標,並加速計程電子收費之建置。
上架日期 :98-12-31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9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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