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雪隧路隊長,請加速行駛


為有效提醒國道5號雪山隧道在正常車流下低於最低速限行駛之慢速車,高速公路局自109年12月30日起,於雪山隧道北向路段試辦慢速車示警系統,透過資訊可變標誌顯示慢速車之部分車號,提醒該車輛駕駛人在速限範圍內加速行駛,不要當路隊長。
高公局表示,該試辦案係規劃於國道5號雪山隧道北向18K+273 (彎道段)、19K+672 (直線段)及26K+680 (入口段)等3處外側車道設置本系統,透過上游所增設車牌辨識系統,結合環路線圈車輛偵測器收集車速及車距等交通資料,用以偵測正常車流下之慢速車輛。當偵測到車輛車速低於65公里/小時(雪山隧道最低速限為70公里/小時),且與前車間距超過120公尺時,則於下游之資訊可變標誌顯示該部車輛車號後4碼,用以提醒該駕駛人適當加速行駛,勿影響後方車輛通行。(如附圖)。另高速公路局將持續蒐集分析本系統所偵測之慢速車牌資料,俾利日後進行資料比對應用。
高公局提醒,該慢速車示警系統不會作為執法取締依據,惟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行駛之車輛,將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若遭國道公路警察局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處以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籲請民眾行駛國道時,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在安全不超速原則下儘量提高車速,且在正常車流下,亦不要低於最低速限行駛當路隊長。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管理組組長:卓明君     
交通管理組科長:莊國欽            電話:02-29096141#2351
 

上架日期    :109-12-18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9-12-18       
本頁點閱瀏覽次數:1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