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地址新增或變更 請向監理機關辦理異動
用路人行駛國道產生之通行費,可利用銀行自動儲值、ETC App及超商儲值等方式繳納,eTag帳戶足額可享通行費9折優惠。至於習慣收到通行費帳單再繳費之用路人,戶籍地址如有變更,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地址異動或新增通信地址,並可申請利用e-mail接收通行費電子帳單,取代平信紙本帳單之寄送。
高公局說明,通行費紙本帳單是以車主通信地址(亦即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優先寄送,如無登記通信地址,則寄送戶籍地址。常有民眾未居住於戶籍地,造成無法收到紙本帳單,以致超過了繳款期限而產生罰單。因此,戶籍地址如有異動,或未居住於戶籍地址,請主動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異動登記或增設通信地址;至公司法人車輛,帳單會寄送到營業地址,如果營業地址有變更,請向監理機關辦理地址異動登記,避免漏收通行費帳單。
高公局表示,用路人行駛國道後,未於繳費優惠期或自動繳費期限內繳納通行費者,後續將寄送平信帳單,不僅耗費行政作業成本且不環保。因此,高公局鼓勵民眾透過遠通門市、遠通客服中心、遠通網站及ETC App等管道申請「國道通行費電子帳單」通知繳費,除可即時掌握帳單,每月按時收取外,通行明細隨時查詢繳費,隱私安全不外洩,同時響應帳單無紙化,節能減碳最環保。
高公局再次籲請用路人踴躍申辦eTag,並搭配銀行自動轉帳儲值,避免漏繳通行費。另非使用電子收費服務之用路人通行國道後,應主動透過各式管道查詢是否有欠費,並於期限內繳交通行費,避免後續衍生作業處理費、逾期罰單及遭強制執行等情事。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查詢及申辦ETC業務相關問題,請撥24小時客服專線02-77161998)
業務組組長:劉逢良 電話:02-29096141#2401
業務組科長:鄭新助 電話:02-29096141#2431
上架日期 :112-08-25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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