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隧道速限檢討
現行雪山隧道速限為每小時90公里,101年5月7日雪山隧道火燒車事件引起各界對雪山隧道速限之關注,高速公路局於本(16)日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召開「雪山隧道速限專家學者座談會」,期經由意見交流及討論作為雪山隧道速限規定之參考。
經開會充分討論後,贊成維持現行速限(每小時90公里)及建議速限調降之意見不一,綜整贊成與否之主要理由如下:
贊成維持現行速限(每小時90公里)之理由:
1. 用路人期待較高之速限。
2. 本次事故與速限並無直接關聯,不應以此個案作為降低速限之依據。
建議將速限調整之理由:
1.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之規定,超速未逾10公里,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故車輛行駛速率最高可達每小時100公里,存在較大風險。
2. 車速過快時,發生事故之嚴重程度較高。
至於規定行車安全距離部分,經討論後較有共識,朝向小型車維持現行50公尺安全距離,大客車則建議拉長為100公尺。
以上有關速限及行車安全距離之規定,高速公路局將綜整與會者意見,研擬建議方案循行政程序辦理。
為規範駕駛人確實依規定行駛,高速公路局已加強行車安全及緊急應變之宣導,並要求行控中心加強監控隧道內行車狀況,加強宣導車輛依規定行駛,並請執法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加強違規行為之取締,包括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依規變換車道及駕駛人應注意而未注意所導致之車輛故障,如缺水、缺電或缺燃料、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胎紋深度不足1.6公釐等;及請公路總局加強隧道兩端監、警聯合稽查頻次,落實檢查項目。
另針對大客車駕駛人加強教育部分,公路總局正規劃召訓行駛國道5號之國道客運駕駛,針對隧道行車安全及緊急事故搶救辦理相關訓練中。
聯絡單位:
交通管理組組長: 康志福 電話︰02-2909-6141#2301
上架日期 :101-05-16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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