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拒絕毒駕酒駕,守護國道行安


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制吸食毒品駕車及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高速公路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毒駕與酒駕不僅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亦將面臨高額罰鍰、吊扣(銷)駕照及刑事責任等嚴厲處罰,得不償失。
高公局統計114年國道計有7件A1(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其主要肇事原因為「吸食違禁物品」或「酒醉(後)駕駛」,共造成8人死亡、22人受傷,較113年(4件,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嚴重。
依據刑法第185-3條規定,駕駛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尿液或血液含毒品等,如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駕駛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吸食毒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為維護國道行車安全,國道公路警察局持續加強取締毒駕及酒駕違規行為,透過機動巡邏、定點攔查及科技設備輔助執法。高公局呼籲,聚會飲酒後請善用代駕服務、指定駕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鑄成大錯,除可能深陷囹圄桎梏,亦造成家庭支離破碎。
115年和平紀念日連假匝道封閉管制措施,2月27日至28日,時段性封閉國1、國5南向入口匝道,2月28日至3月1日,時段性封閉國1國3北向入口匝道,詳細封閉時段路段參考附圖1,請民眾多加留意匝道封閉管制措施並配合。高公局預祝大家連續假期快樂、行車平安。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查詢交通疏導措施內容請撥免付費24小時客服專線 1968)
交通管理組組長:張崇智      
交通管理組科長:李佳訓     電話:02-29096141#2311

上架日期    :115-02-26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公關研考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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