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事故風險高 請多加留意行車安全
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簡稱高公局中分局)統計今(115)年1月至7月,高速公路中部路段事故中,與小貨車有關的事故共計197件,其中造成翻車、起火及衝出邊坡等嚴重事件共計36件,約佔小貨車事故比率18.3%,並造成2人死亡,18人受傷。高公局中分局表示,小貨車因為車輛結構特性及用途,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時,時常造成較嚴重事件及傷亡,「小貨車事故風險高,應多加留意行車安全」。
高公局中分局提醒,造成小貨車事故嚴重程度升高的原因大概有下列幾項:
(一)車輛結構限制:小貨車車頭前方多半沒有引擎室作為潰縮與緩衝,車身能承受及吸收的動能較少,加上駕駛室不高,遭遇強烈撞擊時直接衝擊駕駛人。
(二)重心較高且不穩定:小貨車車體結構高於一般小客車,不論空車或載貨時,整體重心偏向車體上方,若遇到緊急狀況時,相對容易失控翻覆。
(三)安全輔助設施不足:傳統小貨車(如小發財車)設計以載重、耐用和成本控制為主,車上主被動防護系統相對陽春,甚至缺乏,對駕駛人的保護程度較低。
(四)貨物裝載風險:小貨車常有載貨需求,滿載狀況下對於煞車性能及控制造成額外負擔之外,如果貨物捆紮不牢掉落,不僅影響煞車距離與操控,還容易在急煞或碰撞時造成貨物前移擠壓駕駛艙,或是掉落砸中後方車輛。
(五) 與大型車碰撞的相對劣勢:當小貨車載重影響車速或爬坡性能時,大多會選擇行駛外側車道。當小貨車與體積更大的大貨車或客車發生事故時,巨大的質量差會將絕大部分的撞擊能量轉移至小貨車上,大幅提升傷亡嚴重度。
高公局中分局舉例,115年8月18日國3南向145.1公里(苗栗通霄路段)外側車道發生一起駕駛營業半聯結車追撞小貨車事故,目前初步調查為聯結車駕駛分心,未注意車前狀況,臨近小貨車時閃避後,仍撞擊小貨車車斗右後方,事發當下小貨車駕駛曾嘗試維持方向,但因為撞擊突然且力道大,車輛最終失控後全翻於內側、中線車道,肇事聯結車則側翻於路肩及邊坡。本次事故因為小貨車嚴重翻覆,車體變形,造成駕駛人受傷,另外為了排除翻覆車輛及清掃周邊散落物,事故排除期間,該路段一度僅剩下1車道通行,造成主線車輛回堵。(如附圖1、2)
高公局中分局呼籲,小貨車常因為載貨需要,車身結構以營業載貨為優先考量,對於駕駛人的保護力相當有限,加上時常需要與大型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主線外側,因此,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時,必須更加注意防禦駕駛的觀念,儘量避開大型車輛視線死角,隨時注意前後車距,必要時開啟危險警告燈,提醒後方車輛,並避免行駛於大車中間或緊貼大車後方,才能提高行車安全,減少事故及受傷的風險。
聯絡單位: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副分局長 蘇英豪 電話:(04)2252-9181#2002
交管科長 吳淵展 電話:(04)2252-9181#2101
上架日期 :115-08-24
資料維護單位 :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5-08-24
本頁點閱瀏覽次數: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