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裝載行駛高速公路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
有鑑於近年來多起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因裝載不穩妥致物品散落或車輛機件掉落造成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高公局於97年6月25日召開「載運物品應捆紮牢固」宣導專案研討會議,並訂於97年7月展開密集宣導,將透過電台、宣導短片、海報、布條、看板等方式提醒用路人,並請各貨運公會要求會員確實依相關規定裝載貨物,且行駛高速公路途中(如服務區)應再檢視貨物綑綁有無鬆脫,另國道公路警察局亦配合於國道各收費站、地磅站及各服務區加強巡邏與執法,期能在政府單位及業界共同努力下,養成正確的行車觀念,共同創造安全順暢的行車環境。車輛裝載行駛高速公路,相關法規均已有詳盡規定,如「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貨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裝載物品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裝載砂石等粒狀物品,除應嚴密覆蓋外,並不得超出車廂高度。載運獸類、家畜、魚類之車輛,應有防止滲漏及盛裝排泄物之裝置,並不得任意傾倒。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處駕駛人新台幣4,000~6,000元罰鍰。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9000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高速公路車道上散落物之處理,因物品散落係隨機性,無法臆測其掉落之時間及空間,故高公局除每日均於固定時間派員巡查清理,接獲通報有散落物時,亦立即派員清理,用路人如遇前方有散落物時,請利用高公局免付費電話0800-008-456通報。
最後,高公局再次籲請駕駛人平時要做好車輛保養與維護,行前應檢查車輛並將裝載貨物依規定嚴密覆蓋、捆紮牢固,以共同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
聯絡單位:交通管理組
科 長:陳廷才 電話:02-29092524
手機:0937-852555
組 長:康志福 電話:02-29093212
手機:0910-829037
上架日期 :97-07-18
資料維護單位 :秘書室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9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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