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產管理

高速公路增、改建及拓寬工程用地取得情形

國道1號114k+860中港溪橋改建工程
1.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於108年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時,召開本工程第1場公聽會,109年1月17日(五)上午10時,召開第2場公聽會,109年2月20日(四)上午10時,召開第3場公聽會,興辦事業計畫已於109年4月13日經交通部核定。
2.本案協議價購會議已於109年9月22日召開,同意協議價購地主計7人(面積約1,458.89平方公尺,面積比例約92%),已於110年1月13日與地主辦理簽約作業。無法達成協議部分,交通部已於110年1月29日向內政部申請徵收,嗣因內政部對本案免辦環差之文件有疑義,爰於110年2月26日退補徵收案,該疑義經環保署110年8月10日釐清後即補正於徵收土地計畫書,於110年9月15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228次會議審議通過,苗栗縣政府已於110年10月19日辦理公告(公告期間自110年10月20日起至110年11月18日止),並於110年11月25日完成發價。

國道3號增設金城交流道工程(原為北土城交流道工程)
(1)內政部為配合行政院政策指示,協助司法院與法務部儘速取得所需用地,並有效掌握開發時程及相關經費支出,於109年12月14日召開研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案」開發事宜會議,討論區段徵收案開發主體及預計進度、國道3號增設北土城交流道用地之目前取得情形、本案都市計畫草案擬定作業事宜。
(2)內政部110年1月13日召開研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案」開發作業事宜會議,將位於「土城暫緩發展區」內之交流道工程新增用地,一併納入「土城彈藥庫司法園區」區段徵收範圍內,俾能同時取得用地。高公局於110年2月底前提送新增用地路權圖予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
(3)內政部擬訂之「土城司法園區整體開發興辦事業計畫」,業奉行政院110年5月21日院臺法字第1100014704號函核復原則同意。
(4)交通部110年10月1日交路字第1100027616號函同意備查新北市政府建議「國道3號增設北土城交流道工程」命名為「金城交流道」。
(5)內政部110年10月12日召開「研商土城司法園區開發範圍內公有土地處理方式及北土城交流道用地有償撥用事宜」會議,簡報資料試算,台科大及新北市政府領回土地後,開發總費用分算交流道用地有償撥用總價約11.51億元,新北市政府預計分4年編列預算供本局辦理有償撥用,該部分將由高公局專案層報行政院核可。
(6)行政院110年12月8日核准「國道3號增設北土城交流道工程」建設計畫。
(7)本案工程所需有償撥用金額,新北市政府以111年2月16日新北府地區字第1110276898號函提供價款調整項目及係數,與內政部協調確認中。
(8)111年7月19日高公局(規劃組)召開「國道3號增設金城交流道工程」與「土城司法園區」暨「土城暫緩發展區」工程界面協調工作會議,協調各工程界面(如高程、水路與地區道路等)銜接問題。
(9)111年8月11日內政部召開「續商新北市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範圍內北土城交流道用地有償撥用價款事宜」會議,與新北市政府協商撥用價款,目前因新北市政府提出不同的平均土地取得成本調整率,內政部將內部討論後再與新北市政府協商。
(10)111年10月19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250次會議,審議通過「新北市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案」,111年11月8日新北市政府辦理徵收公告,期間自11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止,111年12月19日至21日辦理發價作業完竣。
(11)111年12月27日內政部召開「續商新北市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範圍內北土城交流道用地有償撥用價款事宜」會議,與新北市政府協商撥用價款,決議金額為新臺幣7億5,557萬元。
(12)112年1月17日高公局函請新北市政府籌編113年用地經費,並提供分期付款需求理由及分期償還計畫,供專案報請行政院核定。
(13)112年4月26日新北市政府函復,因串聯北北桃共同生活圈之捷運三環六線等多項地方性重大工程持續進行,為避免排擠原有計畫預算,造成市庫財政負擔,爰透過逐年撥付方式,提高計畫財務效能以確保各項工程順利推動,現正依編製概算應行注意事項,以4年歲出市款中程預算額度為基準,分別籌編113年2億元、114年2億元、115年2億元及116年1.5億元預算,支應本案有償撥用經費。
(14)交通部112年5月19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本案有償撥用價款採分期付款方式辦理,行政院112年6月21日核准由新北市政府分4年編列有償撥用土地預算。
(15)112年9月26日內政部辦理交付交流道用地會勘,自112年9月28日起由高公局接管施工。



國道1號中豐交流道新建工程
1.本案工程於109年6月4日及109年7月19日召開2場公聽會,興辦事業計畫於109年9月29日經交通部同意辦理。
2.本案農地變更辦理作業,於109年11月11日函請桃園市政府同意變更(農業局及都市發展局審查意見,另案於11月23日提供)後,該府於109年12月2日原則同意。
3.為辦理本工程都市計畫變更作業,高公局於109年10月6日邀內政部營建署及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各相關單位召開協商會議並取得共識,交通部分別於109年12月21日及110年1月26日函送變更都市計畫書、圖,向內政部申辦逕為變更事宜,獲內政部110年2月4日同意辧理,桃園市政府已於110年3月23日辧竣都市計畫公開展覽作業,因疫情影響,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6月15日召開會議審議,會議結論為「照案通過」,業經內政部核定桃園市政府並於8月25日公告發布實施。
4.本案用地協議會,高公局於110年9月16日召開完成;會後經高公局協調後,同意協議價購人數比例為95.95%,同意協議價購面積比例為99.20%,後續仍將持續與所有權人協調,以提高協議價購比例。
5.本案同意價購者,均已完成過戶及付款;未能達成協議3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高公局已依程序陳報內政部,並經該部以111年4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10262576號函准予徵收,桃園市政府自111年5月4日起至111年6月2日徵收公告30日,並訂於111年6月15日辦理發價作業,經洽桃園市政府表示,已於6月21日存入保管金專戶亦可提供施工,中壢地政事務所已於7月4日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完竣。。

「國道1號甲線工程」
1.刻辦理細部設計,業於112年7月27日至29日,及112年9月11日、13日及16日等期間,分別召開2場合計10次公聽會竣事,預計112年10月完成興辦事業計畫核定並確認路權範圍。
2.112年9月21日召開「用地取得分工時程研商會議」並協調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改制前營建署)、桃園市政府等相關權責單位鼎力配合辦理作業。
3.業於112年11月2日召開本工程都計變更前機關協調會竣事。
4.業於112年11月22日召開本工程位於附近地區第二期採「一般徵收及保留參與區段徵收權利方式」研商會議竣事,結論由高公局洽內政部國土署同意採逕為變更方式辦理,並備妥資料協調內政部都委會同意前述用地取得方式,後續再由桃園市政府配合辦理相關作業。
5.113年編列用地費4.6億元。


「國道1號增設造橋交流道工程」
1.本案建設計畫業奉行政院112年9月19日院臺交字第1121035098號函核定,並於112年11月21日召開第1場公聽會,及訂於113年2月1日召開第2場公聽會,預計113年3月完成興辦事業計畫核定並確認路權範圍。
2.113年編列用地費50萬元。

「國道3號增設桃園八德交流道工程」
本案建設計畫業奉行政院112年12月19日院臺字第1121040687號函核定;連絡道環評作業刻由桃園市政府辦理中(環保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於112年9月23日召開「公開會議」竣事,將由該府環保主管機關擇期召會審議。

國道1號增設銜接台74線系統交流道工程
1.都市計畫變更及發布
(1)「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 (配合國道1號增設銜接台74線系統交流道工程) 案」,經臺中市政府108年11月7日府授都企字第1080256774號公告發布實施。
(2)「變更大雅主要計畫(配合國道1號增設銜接台74線系統交流道工程) 案」經臺中市政府108年10月31日府授都企字第10802485721號公告發布實施。
(3)「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國道1號增設銜接台74線系統交流道工程) 案」經臺中市政府108年10月31日府授都企字第1080248572號公告發布實施。
2.召開協議價購會議
業於109年5月28、29日舉辦「國道1號增設銜接台74線系統交流道工程」用地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會議,同意協議價購之土地面積比例約達91%,已於7月8日起開始辦理簽約、產權移轉及發放補償費等事宜。
3.地上物查估
已協商臺中市政府相關單位同意協助辦理地上物委外查估、成果審查及墳墓遷葬等項作業,並撥付相關作業費完竣。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並已完成實地查估作業。
4.申請徵收
徵收補償市價經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提請地價評議委員會於本(110)年2月22日評議審議完竣後,於3月16日函送高公局續辦徵收作業,該局並已於3月18日申報徵收。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220次會議審議通過後,內政部以110年5月11日台內地字第1100262757號函准予徵收;並經臺中市政府以110年5月13日府授地用字第1100119467號公告徵收(自110年5月14日起至民國l10年6月15日止),及訂於6月22日在臺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1樓大廳辦理補償費發放作業,未領款部分則於7月6日存入保管專戶,完成用地取得程序。

國道10號燕巢交流道改善工程
1.召開協議價購會議
於109年4月30日召開協議價購或其他方方式取得會議,其中同意協議價購並辦理簽約之土地面積及金額比例均逾83%,已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並訂於10月30日辦理買賣價金發放作業。
2.地上物查估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協助辦理地上物查估委外及成果審查作業,並已將查估成果函送高公局。
3.申請徵收
已於8月上旬申請徵收作業,內政部9月21日核准徵收,高雄市政府10月6日公告徵收(公告期間:10月7日至11月5日),並於11月12日辦理發價,未領取之補償費並於存入保管專戶後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完成用地取得相關作業。

國道1號汐止交流道增設南入匝道改善工程
1.召開協議價購會議
已於109年11月12日召開非都市土地協議價購或其他方方式取得會議,都內土地訂於109年12月3日召開,後續將持續辦理協議價購簽約等事宜。因部分土地之所有權人申請設定區分地上權,經評估後確認可行,正據以申辦地籍分割作業,以確認協議設定區分地上權及價購之土地面積;後續將持續辦理協議價購簽約等事宜,預計110年12月底前可完成用地取得相關作業。
2.地上物查估
已協商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及農業局允諾協助辦理地上物查估委外及成果審查作業,目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及農業局已將地上物查估成果函送高公局續辦。
3.申請徵收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業經新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於110年2月2日審議完竣,新北市政府並已提供高公局做為申辦徵收及補償之依據。惟為配合工程發包進度加速完成用地取得作業,經該局多方努力,工程範圍內之用地(含設定區分地上權)均已達成協議價購簽約作業,並已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及補償費撥付作業,將配合工進需要提供施工。

「國道1號台南路段增設北外環交流道工程」
(一)本案工程已於110年8月23日辦理第一場公聽會,於聽取民眾意見及研擬相關因應措施後,已正式函回復民眾,並訂於9月27日召開第2場公聽會,之後適時將興辦事業計畫陳報交通部核定。
(二)為能加速辦理用地取得作業提供工程施工,已於110年9月6日邀集臺南市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召開分工時程會議,會中該府各主管機關均同意鼎力協助,配合積極趕辦相關作業,預定於111年底前完成用地取得交付施工。已積極於110年9月15日進入辦理路權界樁測設作業,於9月27日完成並點交轄區地政事務所續辦用地地籍預為分割作業,並於10月底前提送分割成果,目前已完成地籍資料建置作業,並送請臺南市政府及估價師辦理地上物及市價查估作業。
(三)訂於2月23、24日連續召開3場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會議,除正積極處理人民陳情案件外,並已於4月11日辦理協議價購第一次簽約,預計5月4日辦理第二次簽約。目前尚正積極與土地所有權人溝通說明中,期望能提升協議價購比率,迄今達成協議價購比率約為98%,同意協議價購者,正續辦簽約、產權移轉、發放補償費等項作業。
(四)目前本案工程用地取得作業均依作業時程表進行,無法達成協議價購之土地部分,業經內政部於111年9月7日台內地字第1110265680號函核准徵收,並經臺南市政府於辦理公告(公告期間自111年9月29日起至111年10月28日止),已於111年11月3日辦理發價作業,未能發放之補償費已辦竣存入保管專戶,完成法定程序提供施工。

國道1號增設岡山第二交流道工程
(一)本案於建設計畫業經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1年10月24日審查後決議原則支持,並經行政院於112年1月30日核定。
(二)本案工程業於111年12月28日辦理興辦事業計畫第1場公聽會,及於2月23日召開第2場公聽會。
(三)本案工程用地取得作業已於112年1月12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用地取得作業預定時程及分工事宜會議完竣。目前正依時程表所列作業項目辦理路權界樁測設,於2月底完成並於3月1日點交轄管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分割作業,並已提送分割成果。另協商高雄市政府同意協助代辦地上物委外查估發包作業,業於4月24日召開評選會議完竣,並已完成簽約作業,將俟路權確定後即進入現地辦理查估作業。
(四)本案工程申辦都市計畫變更作業,業於2月17日邀集高雄市政府相關召開協商會議完竣,並依紀錄結論於3月6日將變更都市計畫書圖函送該府都發局先行審閱完竣後,於4月20日向內政部申請同意採逕為變更作業,經內政部辦理公開展覽30天(5月30日起至同年6月29日止),並訂於6月14日上、下午,分別假岡山及燕巢區公所召開2場公展說明會完竣後,提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39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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