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拓寬工程北起國道3號高速公路新竹系統交流道附近,南至員林交流道,全長110公里,採南北向平面各增加一個車道方式拓寬,採兩邊向外側拓建方式,將現有4車道高速公路拓寬為6車道高速公路。
其中,「新竹三義段」於83年10月起原由本局中區工程處督導施工,至87年10月移由本處接續督工,依委託監造顧問不同,區分為3個路段:「新竹頭份段」由聯合大地工程顧問監造、「頭份苗栗段」由中華顧問工程司監造、「苗栗三義段」由大漢工程顧問監造。
頭份苗栗段
工程概述:
中山高速公路新竹~員林段拓寬工程(頭份~苗栗段)以配合主體工程施工之第420標邊坡植栽移植與新植工程最早開工(83年10月23日),俟後主體工程第422標(橋工標)及第421標(路工標)陸續完成發包進場施工。本拓寬工程施工原預定時程為83年11月至86年7月(計33個月),實際施工時程為83年10月至91年9月(計96個月),其中歷經5家施工承商因構成一般規範(80年6月修正版)8.10(1)節規定之違約要因,遭高公局依本規範8.10(3)節規定辦理「接管及逐離」,施工耗時長達8年,全長23.82公里(STA.109K+650~133K+470)之中山高頭份~苗栗段拓寬工程乃大功告成。
主要工程內容:
本拓寬工程範圍自國道1號頭份交流道以北(STA.109K+650)銜接國道3號,至苗栗交流道以南(STA.133K+470),全線長約24公里(詳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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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分標工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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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拓寬工程主要分成路工及橋工標。路工標其中填方路段採鋼筋混凝土擋土牆型式向外側填築路堤、施築路面及鋼筋混凝土護欄等。而挖方路段則採向外側開挖方式並構建RC排水溝,以拓建路幅施築路面及鋼筋混凝土護欄,以及現有O.G.A.C.全部刨除、重舖、劃線等工程。
橋工標之拓建,下部結構之橋墩,採就地澆置混凝土樁基礎,橋台採直接基礎且與原橋台固接;上部結構採與原橋尺寸相同之預力梁,並以隔梁將新舊預力梁連接。
本拓寬工程除主線拓寬之外,尚包括頭份交流道之匝、環道拓寬,新增匝道;苗栗交流道之匝、環道拓寬,苗栗交流道區高公局養護範圍之台六線拓寬,造橋收費站之拓建及新建等,及全路段邊坡植栽移植與新植工程等。
各施工標施工特性:
- 第420標:本工程係中山高STA.109K+650~133K+470沿線邊坡須移植之苗木(喬木、灌木)及新購苗木之移植與新植工程,主要工作內容包含苗木之移植、假植、培育、定植及定植後養護一年。
- 第421標:本第421標工程為路工標,全長共計21,120公尺,包括:第三標、第四標、第五標。
第三標範圍包括下述二個路段:(1)STA.109K+650~114K+630,(2)STA.115K+100~117K+000。
第四標範圍包括下述四個路段:(1)STA.118K+300~124K+290,(2)STA.124K+450~124K+850,(3)STA.125K+290~125K+750,(4)STA.125K+890~126K+000。
第五標範圍包括下述二個路段:(1)STA.126K+000~126K+950,(2)STA.127K+140~133K+470。
本標段內頭份交流道之主線拓寬屬本工程範圍,另匝道、環道、集散道路及聯絡道之新建及拓建工程為第424標工程範圍,苗栗交流道之匝道、環道則配合主線拓寬而隨之順勢變動予以改建,且配合公路局台六線拓寬工程,苗栗交流道區高公局養護範圍之台六線由本拓寬工程一併施工。
- 第423標:本第423標工程--造橋收費站收費車道拓建工程為路工、建築合併標工程,工程範圍自中山高STA.117K+000~118K+300,全長共計1,300公尺,包括高速公路自原有4車道拓寬成6車道、收費車道及收費棚亭擴建、既有收費棚亭結構補強、收費站亭更新、地磅站房、地磅坑、台電變電室、發電機房、空調機房興建及電力電訊空調管線等工程。
- 第423A標:本第423A標工程(造橋收費站地磅系統),係於造橋收費站南下側收費站前,設置全電子式地磅系統一座,包括磅台面、鋼構系統、重量顯示器、電子荷重元及管理系統組件、號誌系統等設計製作工程。
- 第423B標:本第423B標工程(造橋收費站站區擴建工程為建築標工程),係為配合主線拓寬案站區硬體設施增建所需,包括收費站辦公室擴建工程及停車場工程等。
- 第422標:本第422標工程為橋工標,全長共計1,400公尺(其中橋梁淨長合計約為772公尺),包括:第一標、第二標。
第一標範圍為:STA.114K+630~115K+100(內含淨長約370公尺之中港溪大橋一座)。
第二標範圍包括下列四個路段:
(1)STA.124K+290~124K+450(內含STA.124K+370.896排水橋一座)。
(2)STA.124K+850~125K+290(內含STA.124K+939.896及STA.125K+192.896排水橋各一座)。
(3)STA.125K+750~125K+890(內含STA.125K+820.896穿越橋一座)。
(4)STA.126K+950~127K+140(內含STA.127K+084.896排水橋一座)。
本標工程係將上述五個拓寬施工範圍內之六座多跨橋梁及各橋南北兩端之部份路段,採兩邊向外側拓建方式,將現有之4車道高速公路拓寬成6車道高速公路。
- 第424標:本第424標工程為頭份交流道標,包括交流道之匝道、環道、集散道路及聯絡道路的新建及拓建工程(主線拓寬路段STA.109K+650~STA.111K+300不屬本標,為第421標之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