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布欄

主旨
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補繳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通知單」及所附送達證書,經雙掛號郵寄仍無法送達(共計1位送
公告時間
115-04-09~115-05-09
公告文號
北業1154061776
摘要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公告事項:公示送達名冊所列1位送達對象,因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旨述文書無法送達,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本公告自行政院公報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車主速至本分局洽領主旨所示文書並於前述送達效力發生之日起30
張貼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業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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