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處理原則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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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得不予處理。 |
| 2. |
資料欄位,請確實填報,如有填報不實,本局得拒絕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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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信件處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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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送出陳情信件後,您將會收到一封由本局發出之確認信件,以確認您填寫Email是否正確。提醒您在線上填寫完畢收到確認後,請記住您郵件的受理編號,您可以隨時上網查詢進度及我們回覆的訊息。 注意:因Yahoo, Hotmail, PCHome 等免費信箱可能將本網站的通知信誤認為廣告信件,若您未收到確認信,請至『垃圾郵件』中尋找,並將信件設定為安全名單,以免收不到確認信件。 |
| 三、 |
啟動陳情信件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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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局長信箱」功能直接登入「處理進度查詢」進行陳情信件進度查詢與信件啟動;狀態如為「未啟動」狀態時,請點選啟動鈕後,我們將在最短的工作天內逕行處理與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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