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措施

相關標誌內容與說明

相關標誌內容與說明

進入本局轄管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段之標誌示意圖

 

 

開放路段標誌示意圖

 

接近本局轄管禁止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段之標誌示意圖

 

禁止路段標誌示意圖

 

 

標誌說明

 

遵23

 

遵23

 
道路指定四輪以上汽車專行用「遵23」
遵23.1

 

 

遵23-1

 

道路指定四輪以上汽車及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專行用「遵23.1」
禁2.1

 

禁2.1

 

禁止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進入用「禁2.1」
禁制性質

告示牌

 

 

禁制性質告示牌

 

用以告示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禁止進入前方國道高速公路之匝道,設於快速公(道)路上(接近國道高速公路之匝道)。【牌面內文字僅供參考,文字可能因不同路權機關稍有差異】

 

上架日期    :96-11-08
資料維護單位  :交通管理組交通分析科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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