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機關採購廉政平臺


成立目的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本局)持續推動各項國道新建及拓建工程,以滿足用路人需求及區域發展需要。
相關公共工程計畫除面臨預算規模龐大、履約管理不易等議題外,亦涉及環境影響評估、用地取得等不同面向,牽動廠商、地方政府或一般民眾之權益。
為確保特定重大公共工程計畫採購案件順利進行,本局參考由行政院責成法務部於105年函頒「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內容,規劃設置廉政平臺。並視個案議題需要,以跨域整合方式,結合檢察、廉政、調查、工程會、公民團體及地方政府等機關團體,廣納興革建議與意見,共同解決問題,以防範可能之風險爭議,保障機關及廠商合法權益、排除不當外力干擾,並營造公務員勇於任事的工作環境,以促進各項公共建設如期、如質完成。
成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本局重大公共工程案件,即應成立廉政平臺:
(1) 預算金額達新臺幣1百億元以上之案件。
(2) 經本局首長綜合評估後,有成立之必要者。
(3) 經層報交通部政風處報請法務部廉政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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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日期 :112-09-25
資料維護單位 :廉政平台工作小組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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